合規與法務

在日本和韓國僱傭人員:海外企業應先比較的勞動合規要求

先確認三個事實:誰是僱主、誰下指令、通常在哪裏工作

不要先從 EOR、外包或派遣等名稱中挑選模式。先確認誰籤勞動合同、誰負責日常指揮命令、員工通常在哪個國家工作;這三個事實決定強制適用的勞動規則、許可證、薪資、社保和税務流程。

日本:客户指揮通常意味着持牌勞動者派遣

  • 日本沒有獨立的 EOR 許可證。供應商僱傭、客户日常指揮的實質屬於勞動者派遣,供應商必須持有派遣許可。
  • 接收無許可派遣、偽裝承攬或超出法定期限,可能觸發《勞動者派遣法》第40條之6,客户可能被視為已按現有條件發出直接僱用要約。
  • 事業所單位和個人單位兩套三年期限需要持續管理。

韓國:通常工作地的強制保護不能被合同排除

韓國僱傭勞動部説明,即使合同選擇其他準據法,也不能剝奪員工通常提供勞動國家的強制性保護。判斷會綜合工作地點、指揮與工資支付主體、勞動的實際接受方等因素。僅由境外公司簽約,並不會自動排除韓國勞動法。

  • 書面明確工資、工時、休息休假和離職程序,並按韓國要求實際執行。
  • 《勞動基準法》原則上適用於經常僱用5人以上的事業場所,部分保護也可能適用於4人以下。
  • 外國員工的在留資格必須與實際工作匹配,不能混淆非專業勞工僱傭許可制度與專業職位簽證。
  • 外國員工原則上涉及健康保險、國民年金、僱傭保險和工傷保險,但需按國籍、互惠原則和在留資格確認例外。

兩國通用的採購清單

  • 簽約法人是否自身持有必要的派遣或職業介紹許可
  • 日常指令由誰下達,合同與現場是否一致
  • 誰負責工資、代扣、社保和工時記錄
  • 誰在何時確認外國員工的就業資格
  • 跨境傳輸個人信息時是否記錄目的、範圍、保存期限與訪問權限

TAC的支持範圍

日本法人 Tech Alliance株式會社持有勞動者派遣事業許可 派13-318670 和收費職業介紹事業許可 13-ユ-317654,可支持招聘、派遣、介紹預定派遣、工資與勞務實務。韓國側可支持招聘、高管尋訪、人才地圖以及與當地專業人士協作的交付設計。

本文為一般信息,不構成法律或税務意見。合同、就業資格、社會保險與税務應由日本或韓國的專業顧問按個案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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